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伤残待遇主要有:伤残津贴和三个一次性。
三个一次性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到四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五到六级由用人单位承担!
1、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2、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